->政务公开 一、收费项目和标准 粮油质量检验:大米240元/22项,玉米240元/19项,食用油420元/28项,方便面120元/12项,小麦粉110元/9项,稻谷80元/8项,小麦60元/7项。陈化粮油鉴定费:稻谷250元/4项,小麦110元/2项,玉米180元/3项,大豆210元/2项,食用油40元/2项 二、办事限时 粮油质量监测:接受监督检验及复议申请的,从抽样之日起12日内出具检验报告,7日内给出复议结果;委托检验5日内出具检验报告;陈化粮鉴定,3日内到现场抽样,12日内出具鉴定报告。
三、特别承诺 1、继续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,结合招商引资,面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市内外个体私营企业公开出售粮管所资产,加快国有资产产权置换步伐。适时调整现有26个骨干储销企业的股权比例,扩大民间资本入股规模,尽力优化企业资本结构。
2、充分发挥粮食部门在人才、技术、信息等方面的行业优势,大力实施“订单粮食”工程,努力实现规模化种植,订单化收购,产业化经营,稳步建立优质粮源生产基地。
四、服务规范 实行首问负责、政务公开等制度,市粮食局机关、直属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一律挂牌上岗,亮证服务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五、违诺追究 对违反承诺规定,造成服务对象投诉的,经查实,视情节轻重,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、经济处罚、告诫等处理;构成违纪违法的,给予党政纪处分、追究法律责任。 |